谷歌將向眾多非营利组织支付6200万美元,这些组织代表那些声称谷歌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、跟踪和存储他们的位置数据的人。
据Nexstar报导,上週四(4月18日),美国地区法官爱德华.达维拉(Edward Davila)批准了与Google达成的数百万美元的最终和解协议,称其为「一个极其成功的结果」。
原告在2018年集体诉讼中表示,儘管谷歌向用户保证,如果他们禁用设备上的位置歷史记录功能,他们的数据就不会被跟踪,但美联社的一项调查发现事实並非如此。
根据和解协议,Google发布了一个关於如何管理和刪除用户位置歷史记录的支援页面,其中指出,「当您关闭Google帐户的位置歷史记录时,与该Google帐户关联的所有设备都会关闭此功能。」
儘管谷歌承诺不会追踪用户的位置,但和解协议指出,「谷歌的陈述是错误的。」据美联社透露,关闭「位置歷史记录」只会阻止Google创建用户可以查看的位置时间轴。和解协议称,谷歌仍然继续追踪手机用户,並保留他们的位置记录。
即使「位置歷史记录」关闭,和解协议也指出,每次用户在手机上使用任何谷歌控制的功能时,用户的位置都会被存储,包括谷歌地图应用程序、天气应用程序以及使用手机瀏览器进行的搜寻.
谷歌继续访问和存储关闭位置歷史记录的人的地理位置信息,原告称这违反了加州侵犯隱私法和加州宪法隱私权。
根据3月提交的起诉书,该协议要求谷歌向「现金基金」支付6,200万美元,该基金將由最多21个非营利组织用於支持和捍卫集体成员的隱私权。